(吉隆坡24日讯)涉及已故云顶集团创办人丹斯里林梧桐女儿林秀琼遗嘱中,逾16亿令吉资产的家族继承纠纷案的审讯,昨天在紧张气氛中进行。
为已故林秀琼拟定遗嘱的律师拿督刘姳助供证时,紧张气氛随即爆发。
刘姳助被列为此诉讼的答辩人之一;她在庭上确认林秀琼于2022年4月28日签署的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
她说,林秀琼当时在一家私人医院病床上签署遗嘱时神志清醒,并逐页签署遗嘱。
她说,当时林秀琼身上没有插着任何管子。
林秀琼(73岁),是林梧桐的三女;她于2022年7月因癌症逝世,遗下3名女儿与一名儿子。
不过,在刘姳助继续作证前,代表起诉方的资深律师拿督希旦峇兰提出反对,要求刘姳助的书面证词列为呈堂证据之前,先处理这项反对申请。
他指出,起诉方寻求删除部分被视为传闻的口头及书面证据,因为有关内容涉及刘姳助声称死者曾说过的话,相关证据必须删除,因为无人能够核实其真实性。
高庭法官马哈占末泰益过后择定3月2日,对希旦峇兰的申请作出裁决。
在诉状中,林秀琼的两位女儿,即曾昭栵(48岁)和曾昭敏(45岁)对她的遗嘱有异议,并于2023年5月入禀法庭寻求宣判该遗嘱无效,同时指只有她们及两个兄弟姐妹“才是真正合法的受益人”。
诉方声称,林秀琼和已故丈夫曾德发创办的Dikim基金会,获得林秀琼超过70%的遗产,后来才发现刘姳助在该基金会拥有利益关系。
根据法庭文件,遗嘱将70%财产留给了林秀琼和已故丈夫曾德发创办的Dikim基金会,30%分配给儿子曾昭淳,相较之下,另一名女儿曾昭韵获得1000万令吉,曾昭栵和曾昭敏只有90万令吉和10万令
诉方指控上述涉及总额16亿令吉财产的遗嘱存在欺诈成分,指林秀琼死前未立遗嘱。
诉状提到,林秀琼在治疗期间被注射吗啡,并指她的遗嘱签名是在药物作用之下,即精神错乱,无法理解或认可遗嘱内容而获得的,且在她逝世前,即2022年4月28日开始执行。
林秀琼出生于1948年,是已故林梧桐和潘斯里李金花的第三个孩子。
她的丈夫为已故曾德发,也是艾毕斯控股创办人曾源成兄长。
此外,艾毕斯控股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4月8日,林秀琼持有艾毕斯控股2.79%股权。
林秀琼和已故丈夫曾德发于1983年联合创办Dikim基金会。
她和丈夫育有4名孩子,分别为曾昭韵、曾昭栵、曾昭敏和曾昭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