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执业律师拿督刘姳助供称,她于2022年为云顶集团创办人已故丹斯里林梧桐的女儿已故林秀琼起草第三份遗嘱时,对林女士名下资产与负债的整体状况并不知情。
她证实,林秀琼遗嘱内容提及的Dikim基金会,当年没有林氏的家属担任基金会信托人,而她如今是该基金会的唯一信托人,目前没有信托局负责管理基金会的事务。
刘姳助今日在高庭,为林秀琼2名女儿寻求高庭宣判母亲生前立下的遗嘱无效一案出庭供证,并在接受诉方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希旦峇兰盘问时,如是指出。

希旦峇兰盘问她时,主张根据由她于2022年4月28日,为林秀琼草拟的第三份遗嘱,由林氏和其已故丈夫曾德发创办的Dikim基金会,是林氏遗产的主要受益者。
但刘姳助答说:“我无法认同,因为我对死者的所有资产和负债(状况)毫不知情。”
希旦峇兰接着追问她,是否供称当年是在不知道林氏名下所有资产的情况下,为林氏草拟遗嘱,获刘姳助证实,并指她没必要知道有关事宜。
当希旦峇兰主张该基金会,是可获占林氏遗产剩余部分70% 的受益者,有关遗产份额总值超过10亿令吉,因此是一笔数额庞大的资产时,刘氏供称她不知情。
林秀琼的2名女儿曾昭栵(48岁)和曾昭敏(45岁)是于2023年入禀高庭,寻求宣判母亲生前立下的遗嘱无效。
此案答辩人依序是被指为林秀琼最后一份遗嘱的执行人迈肯费南德斯和陈美仪(译音)、林秀琼的儿子曾昭淳以及刘姳助。
林秀琼是林梧桐和夫人已故潘斯里李金花的幼女,她生前曾被诊断患上末期卵巢癌,最终于2022年7月14日在一家私人医院逝世,享年73岁,遗下3名女儿与一名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