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5日讯)6名巫裔男子被控3项拥有葛冬液体罪状,6人皆不认罪,每人获允以7000令吉保外。
6名被告,即仄莫哈末费沙(34岁)、阿末祖卡哈(41岁)、莫哈末菲道斯(25岁)、阿末山苏里(30岁)、拉丁慕查法(33岁)及慕哈末卡运(30岁),被控于本月11日,晚上10时10分,在关丹米昔拉甘榜峇都希淡一间住屋旁的维修摩哆厂,被发现拥有约1公升、0.4公升及0.15公升的葛冬叶液体,触犯1952年毒药法令30(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0(5)条文下被判决,及刑事法典34条文下被宣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6名被告今日被控上关丹推事庭。此案由德华副检察司主控,他建议法庭让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但来自法律援助基金的被告们代表律师阿兹兰向法庭求情时指,被告们各有负担,因此恳请法庭减少保释金,并获推事依丽娜允许,每人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此案定于4月20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