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8名涉嫌在隆市酒店客房参与同性恋派对的本地及外籍男子,今日在推事庭被控2项共同拥有毒品的罪名,但他们全都不认罪,最终只有2名大马籍被告获准保外候审。
2名获准各以6000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的被告,是来自彭亨的王逸贤(24岁)和霹雳州的钟庆俊(36岁)。
另6名外籍被告则不获准保释,他们分别是来自新加坡的苏凯逸(34岁)和杨伟胜(37岁)、香港的蓝宏良(30岁)、印尼的亨利古拉万(28岁)、中国的陈伟(41岁)及越南的陈光何(26岁)。(人名皆译音)
法庭通译员今日分别用国语和华语宣读控状内容,被告接着轮流示意明白,但在推事努鲁依扎面前否认犯罪。
根据2项控状内容,他们被指于5月24日凌晨大约4时,在吉隆坡十五碑县内一家酒店客房,被发现共同拥有大约1.5克的克他命以及约0.7克亚甲二氧甲基安非他明(俗称摇头丸)。
他们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同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犯罪)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主控官努鲁法哈娜副检察司建议推事,让被告各以7000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然而,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罗斯温德替2名大马籍被告要求推事降低保释金时,说明他们都是需奉养双亲的单身汉;王逸贤是在护肤商店工作,月薪介于2000至3000令吉,钟庆俊则是销售员。
此案将于8月27日过堂。
6被告不获准保外
6名外籍被告不获推事努鲁依扎批准保外候审后,他们的代表律师杨紫冰将向高庭申请检讨推事庭的这项庭令,以寻求推翻他们不获准保外的决定。
杨紫冰是以其当事人都有合法证件,来马是为旅游,而且都是打工族为由,要求推事降低控方建议的7000令吉保释金。

不过,推事最终不批准他们保外。
杨紫冰将代表6名当事人,向高庭寻求推翻推事的决定。
另26人控拥毒罪
据了解,除了8名男被告因涉嫌参与同性恋“毒趴”时,在警方展开的取缔行动中被发现拥毒而在第7刑事推事庭被控,另有26名涉嫌参与派对的男子,也分别在第13及12刑事推事庭被控拥毒。
在第13刑事推事庭被控的14名被告,其中8人是大马籍,6人是外籍男子,推事莎兹瓦妮仅批准大马人以2500令吉保外。
至于第12刑事推事庭的12名被告,分别有4名大马人和8名外籍人士,他们都获推事阿蒂卡分别批准以2000令吉和3000令吉保外。
早前报导,一名31岁华裔男子早前似参加“毒趴”吸毒过量而身亡的案件,被警方揭发是一场同性恋派对,并证实在取缔行动中逮捕了51人。
武吉阿曼肃毒局总监拿督胡仙周一(25日)发文告指出,当局于24日凌晨2时35分至5时,联合吉隆坡警方及十五碑警区总部肃毒组,在隆市某酒店展开4项取缔行动,并逮捕23名本地男子及28名外籍男子。
他说,参与者将豪华酒店房间作为娱乐场所,在滥用毒品之余,还涉嫌进行不道德活动,即“毒趴”和“同性恋派对”,而落网的51人中,有36人的毒品尿检呈阳性反应,其余15人则没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