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7日讯)6名男子涉嫌在两周前绑架一名商人,并索取800万令吉赎金,他们今日在地庭被控时皆表示不认罪。
6名被告分别是45岁的洗车店业者拉维森德兰、43岁的依拉哥凡、43岁的废油商杰亚拉兹、40岁的约翰帕特里克、33岁的兹亚乌丁,以及36岁的电召车司机莫哈末阿菲克。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本月16日下午5时15分,在雪州双威广场一间餐厅,与另外7名仍在逃人士,共同绑架一名44岁男子,并意图向家属索取800万令吉赎金。
他们因此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3(1)条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0年至40年及鞭笞。
主控官阿末洛曼副检察司指出,由于绑架罪行不可保释,加上涉及高达800万令吉赎金,因此不建议法庭批准保释申请。
部分被告的代表律师请求法庭批准让被告们保释,因为他们分别需要负担家庭和照顾妻儿。
不过,法官莎丽扎驳回6人的保释申请,并择定9月11日过堂。
根据报导,警方于本月19日在雪州展开特别行动中,救出44岁男事主,并逮捕6名年龄介于30至46岁的男女嫌犯。
随后,警方于21日再逮捕2名涉案男子,包括一名30余岁、于2023年遭革职的前警员。
警方于22日透露,初步调查发现,获救男事主涉嫌参与贩毒集团,已援引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预防措施)法令将他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