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27日讯)“大道飙车还放烟火”案;其中两名被告今日面控鲁莽及危险驾驶罪,惟他们皆不认罪,获准各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订10月5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被告分别是莫哈末艾曼依祖丁(25岁)及莫哈末利都安(26岁),他们被控于8月22日清晨7时,在马新第二通道鲁莽骑行一辆车牌为ACG3675的摩哆,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两名被告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不超过1万5000令吉,不超过5年监禁,同时将被取消持有或申请驾驶执照的资格,期限不少于5年。
被告听完控状后,点头示意明白控状,但皆不认罪。

古来推事阿祖琳批准两名被告各别以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订10月5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此案于8月22日,在马新第二通道士乃北收费站出口第33公里处,至第31公里处,即柔佛品牌商城出口一带发生。
先前报导,一段影片在社群媒体疯传,飙摩哆族在大道上进行竞速,不仅现场有人“封路清场”,终点处更聚集大批围观群众欢呼,甚至有人燃放烟火助阵。
古来警方事后逮捕8名年龄介于26至45岁的当地男子。
另外,武吉阿曼交通调查与执法局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斯布拉指出,警方针对此案,于昨日凌晨1时30分在隆市冼都一个公寓泊车场,逮捕3名年龄介于20至40岁的巫裔男子。
他也说,嫌犯案发时封锁大道是为了举行非法飙摩哆比赛,一场赛事赌注为1万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