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3日讯)一名前实习教师涉嫌在宿舍内性侵13岁10个月的男学生,今日在芙蓉地方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被告旺莫哈末阿立夫(26 岁) 被控于2025 年 7 月 26 日早上 约7 时 30 分,在芙蓉小甘密 一所中学的宿舍,以性为目的实施身体性侵犯,触摸 13 岁 10 个月男生的生殖器,此外也亲吻男生额头。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和鞭笞。

在聆听控状后,被告在法官 N 卡纳姬丝华丽面前表示不认罪。
副检察官诺阿芝哈提出2万令吉的保释金献议,并附加一名担保人及附带条件;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在法庭求情时声称刚开始工作,其父亲也没有固定收入,要求最低保释金。
与此同时,在同一法庭,一名保安员(35岁)被于2018年12月底,晚上10时至早上6时,在汝来甘榜吉占登雅的一间住家触摸8岁继女的胸部,被告在面控时表示不认罪。
控方在法庭对案中被告(继父),献议1 万2000令吉保释金。
法官随后批准上述两宗性侵案件,每名被告获准以 1万2000万令吉保释,条件是他们必须每月的天天到最邻近的警察局报到,在案件解决之前不得与受害者和证人见面或骚扰他们,还必须上交护照。
法庭择定10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