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一名教师因猥亵2名男学生,他今日在地庭被控3项猥亵儿童罪名时,俯首认罪,法庭将在1月5日和21日陈述案情和判刑。
40岁的被告昆普是印尼公民,他被控于2024年4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在吉隆坡旺沙玛朱一所宗教小学犯罪,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和第16(1)条文。
一旦在第14(a)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和鞭笞,而在第16(1)条文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和鞭打至少2下。
主控官西蒂珀维娜副检察司说,由于移民局调查发现被告的护照资料与本人不符,加上存在潜逃风险,因此不建议批准保释,并申请择日陈述案情和判刑。
法官诺丽达随后不批准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保释,并择定明年1月5日和21日陈述案情和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