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指出,他决定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外聘主控官初期,总检察署内部并没有出现反对意见,相反大家都非常接纳这些外援。
他说,主控官们都非常喜欢苏莱曼和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很多主控官都是苏莱曼教出来的学生,而大家都很尊敬哥巴事里南,所以两人的受委都无问题。
“苏莱曼和哥巴斯里南都是无偿受委的,即不收费。”

汤米汤姆斯告诉“当今大马”,后来苏莱曼身体不太好,无法承担这样的大案子,才选择拿督希旦峇兰接替前者的位置。
“最初希旦峇兰也是无偿的——我们只为他的机票和酒店住宿买单,因为他的律师楼来自槟城。但随着(案件)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耗时更久,我们决定付钱给他。”
他说,总检察署是从此案在高庭开审的中途,才开始付款给希旦峇兰,并继续延续至上诉庭和联邦法院。
汤米汤姆斯直言,总检察署内根本没有反对意见,不过他认为,若继续外聘更多人员,内部就会有反对声音,因此他决定让其他案件,如端洛州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印尼女佣案、摇篮基金前总执行长纳兹林遗孀莎美娜和两名继子被控谋杀纳兹林案、新山巴士案和数宗验尸庭案件等高知名度案件,都是由总检察署内主控官负责,而他本身也有负责部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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