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高庭今日推翻地庭裁决,改判土团党波德申前区部主席峇德鲁希山(绰号“Che GuBard”)被控发表可破坏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良好声誉的具诽谤性言论表罪成立,谕令被告需出庭自辩,并把案件发还地庭审理。
高庭法官诺鲁温娜今日批准控方,寻求推翻地庭于2025年11月4日裁定峇德鲁希山无罪释放的判决,而入禀上诉申请。
她说,控方已成功证明被告,被控发表刑事诽谤他人的言论表罪成立。

“在聆听了上诉人和答辩方的陈词及上诉记录后,我认为此案有具可信度的证据证明答辩人(峇德鲁希山)的言论并不属实,构成诽谤,因此控方已成功证明他表罪成立。”
峇德鲁希山是于2024年4月29日,在地庭被控发表具诽谤性质的上述言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被告当时否认有罪后,控方在案件开审后,传召了4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他们包括国家王宫的新闻事务官、2名来自通讯及多媒体委员的证人及查案官。
地庭法官诺玛在去年裁定控方无法成功证明被告表罪成立,因此宣判他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