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执业律师拿督刘姳助供称,云顶集团创办人已故丹斯里林梧桐的女儿已故林秀琼,生前对2名女儿曾昭栵与曾昭敏有所不满,甚至指她们不配获得其遗产。
她说,林秀琼于2021年11月2日签署订立的首份遗嘱,原本阐明要给予上述2名女儿各1000万令吉现款;但她过后更改遗嘱内容,在2022年4月11日签名订立的第二份遗嘱,把原本要给曾昭栵和曾昭敏各1000万令吉现款的遗产,分别降为90万令吉和10万令吉。

刘姳助供称,林秀琼曾指控曾昭栵和丈夫涉嫌盗用公司资产及虚假申索,因此对女儿感到非常失望,觉得被她背叛。
她说,曾昭栵原本是要求离开公司,但后者最终选择自行辞职。
“至于第二起诉人(曾昭敏),她曾质疑母亲的精神状况,在林秀琼丈夫住院期间,她们(母女俩)曾就是否继续依赖医疗维生设备一事起争执。”
刘姳助今日在高庭,为林秀琼2名女儿寻求高庭宣判母亲生前立下遗嘱无效一案出庭供证,并在接受遗嘱执行人之一的迈肯费南德斯代表律师丹斯里西希尔阿布拉汉盘问时,如是指出。
此案答辩人依序是被指为林秀琼最后一份遗嘱的执行人迈肯费南德斯和陈美仪(译音)、林秀琼的儿子曾昭淳及刘姳助。
刘姳助供称之后曾询问林氏,是否有意修改2名女儿被削减原本可获的遗赠份额,而林氏当时十分愤怒,斩钉截铁说明不必修改,直言女儿不配获得遗产。
“她(林氏)当时指她们(女儿)已算幸运,自己愿意分配一些财产给她们。”

曾昭栵和曾昭敏是于2023年入禀高庭,寻求宣判母亲生前订立的遗嘱无效。
高庭法官玛哈占将于7月27日,继续聆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