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云顶已故创办人丹斯里林梧桐的外孙曾昭淳在2名姐姐寻求高庭宣判母亲已故林秀琼遗嘱无效的诉讼中,申请撤换此诉讼受委的2名临时遗产管理人,并主张这2人违反了庭令,在未经合法授权下,擅自动用林秀琼的遗产付款,包括支付逾百万令吉的律师费。
这2名临时遗产管理人,分别是执业律师拿督沙达鲁本西华苏巴马廉和现为德勤合伙人之一兼负责大马企业重整与重组业务的主管邱秀吉。
曾昭淳的代表律师拿督卡马鲁希山今早在高庭,为其当事人的上述申请陈词时指出,2名临时遗产管理人违反了高庭于2023年11月27日,委任他们成为林秀琼遗产临时管理人的庭令。

他说,临时遗产管理人在未经合法授权下,擅自于2024年4月12日,动用林秀琼的遗产资金,向担任遗嘱执行人迈肯费南德斯代表律师的西希尔阿布拉汉及合伙人律师事务所,支付142万6366令吉52仙的律师费。
他补充,临时遗产管理人也于2024年4月19日,向曾担任迈肯费南德斯代表律师的阿温德吉律师事务所,支付37万1539令吉61仙的律师费。
林秀琼的2名女儿,即曾昭栵(48岁)和曾昭敏(45岁)于2023年1月19日,向高庭入禀民事诉讼,寻求宣判母亲生前立下的遗嘱无效,并把迈肯费南德斯和另一名遗嘱执行人陈美仪(译音)列为答辩人。
因此,2名答辩人随后向高庭,申请委任负责掌管林秀琼遗产的临时管理人,以在上述民事诉讼审结前,负责管理死者的遗产。
时任高庭司法专员梁伟雄于2023年11月27日,根据上述民事诉讼诉辩方提议的人选,委任邱秀吉和沙达鲁本西华苏巴马廉,共同担任林秀琼遗产的临时管理人。
动用遗产须申请
卡马鲁希山指出,时任高庭司法专员梁伟雄于2023年委任负责掌管林秀琼遗产的临时管理人前,已表明他不会在未经任何审查下,贸然同意颁布庭令允许临时遗产管理人动用林氏的遗产,缴清不是林秀琼拖欠的公司或个人债务。
他说,根据梁伟雄撰写的书面判词,后者当初于2023年,聆审林氏遗嘱执行人寻求委任遗产临时管理人的申请时,已经向作为起诉人的2名女儿及遗嘱执行人的代表律师,表明上述立场。
因此,他主张,高庭的上述判词内容,意味如果遗产临时管理人要动用林氏的遗产资金,支付不是林秀琼本人欠下的公司或他人债务,则必须向高庭提出申请,交由高庭审查。
高庭法官玛哈占将于4月17日,继续聆听卡玛鲁哈山为其当事人曾昭淳于2024年7月30日,申请撤换母亲的遗产临时管理人一事陈词。
周二代表曾昭淳出庭的律师也包括叶楗伟和冯嘉儿,而王庆隆则是陈美仪的代表律师。
林秀琼是已故林梧桐和潘斯里李金花的幼女,她生前曾被诊断患上末期卵巢癌,最终于2022年7月14日在一家私人医院逝世,享年73岁,遗下3名女儿与一名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