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择定于5月21日,对印裔妇女英德拉等13造入禀法庭,申请废除数个州属仍允许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相关法令一事做出裁决。
法官拿督阿丽莎是在今日聆听双方律师陈词后,择定于上述日期下午2时30分以视讯方式做出裁决。
英德拉等人是在2023年3月入禀法庭,寻求废除柔佛、玻璃市、马六甲、吉打、森美兰、霹雳和联邦直辖区允许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法令。
英德拉等13造代表律师R纳嘉拉詹在陈词时,表明答辩方无法提出合理说法,并指有关法令违背了联邦宪法第12(4)条款(凡未满18岁者的宗教信仰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决定),以及联邦法院权限。

代表直辖区的联邦高级律师阿末哈尼尔则指出,联邦法院在2018年针对英德拉案件所做出的裁决,不能用来证明199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管理(联邦直辖区)法令第95条文等州法令违宪。
至于案件介入方,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MAIWP)代表律师丹尼尔法尔汉则指出,英德拉等人无法提出申诉或证明所面对的损害,因此没有持续提出诉讼的合理依据。
“此次运用法庭权限并不是为他们所做的错误索取补偿,而是挑战州法令以及伊斯兰法令的神圣性。”
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另一名代表律师阿尔汉则指出,英德拉等人提出的挑战纯属学术性质,因为他们无法在提出的诉讼中证明有关法令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因此要求法庭驳回他们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