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5日讯)高庭今日宣判,由于兴都庙主席帕拉马古鲁被控非法侵入私人地段的控状,没阐明被告具有意图犯罪的内容,因此撤销这项控状,裁定他无罪释放。
帕拉马古鲁的代表律师拉蒂花证实,高庭法官哈兹丽娜今早批准其当事人于3月25日寻求撤控的申请,撤销后者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41条文(刑事侵入)的控状。
现年49岁的帕拉马古鲁,是雪州龙溪斯里玛哈马里安曼兴都庙主席;这间庙宇此前与现年71岁的私人地主拿督苏海利阿末,陷入土地纠纷。

帕拉马古鲁于2月8日在雪邦推事庭,被控于2025年6月19日,非法侵入位于雪州龙溪雪州路属于苏海利阿末的地段,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4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447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3000令吉,或是两者兼施。
任职保安员的被告,当时在推事庭否认犯罪。
拉蒂花向“马新社”证实,哈兹丽娜在作出上述裁决时,表明被告控状存有缺陷,没列明重要元素,即被告的犯罪意图,因此裁定若此案进入审讯阶段,将会浪费司法机构审理案件的时间,因为控状存在致命的缺陷。
被告在寻求撤销控状的申请中,主张上述控状存有缺陷和无法站得住脚,因为内容没列明被告的犯罪意图,即说明被告入侵土地的目的是为了犯罪、威胁、羞辱或干预地主。
今日代表控方出庭的主控官是莫哈末希尔卡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