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执业律师希瓦南登指出,尽管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在不等于无罪下获释,这并不代表早前承认与东姑安南串谋犯罪,而被判罚款150万令吉的柔置地集团创办人拿督陈英文,遭受了不公正待遇。
他说,陈英文是在个人意愿下认罪,因此,他的认罪裁决会维持。
他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说,如果当时陈英文不认罪而要求审讯,他也有可能会在不代表无罪下获释。
东姑安南是在2018年11月15日被控向陈英文收贿100万令吉,以批准提高一家公司在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申请,他否认有罪。

陈英文也在同一天被控向东姑安南提供100万令吉贿金,主控状指陈氏此举是要回报东姑安南批准Nucleus地产的申请。
陈英文当时也面对一项与东姑安南串谋犯罪的交替控状,他当时一并否认主控状和交替控状。
不过,他在2019年9月17日进行案件管理时,在交替控状下认罪。
交替控状指他与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的东姑安南串谋犯罪;他最后被判罚款15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