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指示窜改一马发展公司(1MDB)审计报告的案件中,提出撤销控状的申请。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是于7月23日聆审诉辩双方,针对纳吉提出上述申请的陈词后,今日作出裁决。
纳吉早前被控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身为公职人员,即首相及财政部长,在首相署利用自身职位,为自己谋取利益,即保护本身在与1MDB运作有关的角色,免受于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在由总审计司已敲定的1MDB审计报告,重新敲定及提呈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前,指示修改有关报告(修改内容如附录A),而他与此有直接利益,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
法官指出,此案控方还未完成举证,至今只传召7名控方证人,当中只有3人已完成供证,因此如今去推定此案的控状是否毫无根据,并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