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 )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前会员潘俭伟透露,总审计司对一个马来西亚公司(1MDB)的审计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仅限于一马公司本身,不获允许调查或质询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个人户头。
他昨日在一马公司与4家子公司,起诉纳吉等7造的民事诉讼中供证时说,一马公司也未提供许多重要及关键文件,由于该公司明显不予合作,总审计司只能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所提供佐证文件展开审计。

潘俭伟是一马案第2名证人。他说,在总审计司发布中期报告后,时任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曾促请,批评一马公司者停止作出毫无根据指控,并称该内部审计报告显示“没有发现任何不当行为的证据”。
一马公司与旗下4家子公司,即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及全球多元投资公司(前身为1MDB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入禀诉讼,起诉纳吉与其余6造。
其中包括1MDB前业务发展执行主任唐敬志、前副财务长倪崇兴和拉迪莫哈末、前投资长聂法依扎和高明发,以及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前投资主任陈凯晋。(人名皆译音)
据诉状,起诉人指控各答辩人涉及失信、违反法定职责、滥用职权及串谋挪用1MDB资金。
司法专员莫哈末里祖安昨日也批准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申请,裁定潘俭伟证人陈述中的部分内容属传闻证据与其个人意见,因此予以删除;案件将于下周一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