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11日讯)一名被控于2年前贩运毒品的男子,因控方无法证明他表面罪名成立,在高庭获得无罪释放,并在庭外哭拥亲人。
高庭法官赛夫阿兹安是基于控方无法证明表罪成立,以及全面评估控方提呈的证词后,裁决哈兹尔(35岁)无罪释放。

他说,辩方成功针对被告或另一名同行者在事发时所持的黑色塑料袋是否装着毒品,挑起合理怀疑。
“法庭也发现,控方在导致警方更正报告的事实方面存在漏洞。此外,也找不到另一名向警方供证的人。
赛夫指出,控方仅成功证明了一点,即涉案毒品是危险毒品法令第一附表所列的危险毒品。
“鉴于此,被告无需答辩,法庭因此裁定释放被告。”
控状指哈兹尔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必鲁兰的一间油棕厂内,贩运103.78克冰毒,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绞刑,或终身监禁或鞭15下。
此案主控官是里沙阿都菲卡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哈米达安波与努鲁依扎蒂。
案件于2025年7月21日开审,并传召了6名控方证人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