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一马发展公司(1MDB)和其4家子公司,要求延长槟城一栋独立式洋房禁令的申请,该洋房为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母亲潘斯里吴玉幼所有。
高庭高级助理主簿官卡丝拉图佳娜在上周聆听陈词后,今日做出裁决。

一马发展公司是于2025年12月5日,即禁令到期一天后提出延长申请,负责协调一马案诉讼的林志伟律师楼律师李熙已证实有关申请状态。
2024年5月21日,一马发展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在上述房产的诉讼中取得缺席判决;一马发展公司要求吴玉幼支付,据称是挪用一马发展公司资金购买的价值169万5000美元(约790万令吉)的珠宝。
一马发展公司获得缺席判决后申请禁令,以阻止吴玉幼处置或转让该房产,禁令现已失效。
政府起初针对有关独立式洋房和其他资产对吴玉幼、其丈夫丹斯里刘福平及其他几人提起充公诉讼,但于2021年被高庭驳回。
随后,一马发展公司对吴玉幼、刘福平、刘特佐、刘特佐哥哥刘特升和姐姐刘美玲,及刘特佐生意伙伴陈金龙提起民事诉讼,并成功获得针对所有答辩人的判决。
吴玉幼、刘福平、刘特佐、刘特升、刘美玲和陈金龙目前仍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