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一名伍长因涉嫌10年前在3名同僚的调职申请上欺诈,今日被控3项罪名,但他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纳兹里(39岁)被控2015年8月至11月,在蕉赖警察宿舍内,以非于调职部门任职下,谎称可协助3名警员办理调职申请,致使3名受害者把1万500令吉,汇入被告和他妻子的银行户头。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若罪名成立,可判处1年至10 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阿丽比伊副检察司向推事庭建议,让被告各以每项控状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不过被告代表律师法汀努莎扎娜妮以被告月薪仅有2500令吉,每月需赡养家人和妻子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我的当事人还患有心脏病,需要后续治疗,而且他没有潜逃的风险。”
推事法拉娜比哈批准被告各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外,并且不得骚扰证人。
案件定于12月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