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讯)彭亨前州务大臣丹斯里安南耶谷今日上诉失败,未能推翻证券监督委员会因其违反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相关规定而处以8万4000令吉罚款的简易判决。
以拿督阿兹玛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定,安南本应通过司法审核程序来质疑该罚款,仅此一点就注定其上诉必然失败。
法官进一步指出,安南在致证监会的信函中已作出明确无误的承认,故未能提出任何可审理的争议点。
另二司是拿督王健强和拿督依斯迈布拉欣法官。
上庭诉也裁定安南需支付1万令吉堂费。

现年75岁的安南于1999至2018年担任彭亨州务大臣期间,曾出任Pasdec控股董事。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彭亨州发展机构(PKNP)。
2018年5月16日,Pasdec控股发布简化招股说明书时遗漏关键信息,未披露彭亨州发展机构以每股35仙认购权的申请仍在审批中。作为董事会成员,安南须为此次疏失承担个人及集体责任。
2020年7月22日,证监会对安南发出违规通知并施以8万4000令吉罚款。因逾期未缴,证监会随后在关丹推事庭提起民事诉讼。
2022年8月25日,推事庭批准证监会申请对安南作出简易判决。其上诉于2023年2月16日遭高庭驳回,今次则在上诉庭再次败诉。
今日庭审中,安南选择自辩,主张其作为州政府委任的Pasdec控股主席不应为此担责。证监会代表律师兰伯特反驳称,安南本可提出司法审核却未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