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一名前伍长于6年前,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勒索一名男子,威胁将对方与未婚妻的亲密视频提交给宗教局,被判罪成的上诉申请,即日起开始服刑。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曼、拿督诺琳和拿督莫哈末拉兹组成的三司,一致驳回上诉人莫哈末阿曼(36岁)的最终上诉,并维持太平高庭于2025年6月5日,裁定莫哈末阿曼服刑5年的判决。
上诉庭也发出庭令,谕令上诉人即日起服刑;后者此前获准咋等待上诉结果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根据案情,莫哈末阿曼是于2020年6月18日清晨4时30分至5时30分,在司南马县警区总部,威胁将受害者举报到宗教局,迫使受害者缴付3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勒索)。
太平地庭于2023年11月29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服刑3年。
诺琳宣读判词时说,上诉庭认为高庭法官已彻底审查所有证据,包括庭审记录和证人证词录音,认为不存在任何需要上诉庭介入的错误。
她说,受害者兼本案第三控方证人的证词已足以证明,被告蓄意让受害者陷入恐惧,而案情也显示被告滥用警察身分,在没有合法程序下扣押受害者手机,还在清晨分别将2名受害者带往司南马警区总部,情况相当可疑。
此外,上诉庭也认同高庭的说法,即地庭裁决的3年刑期刑罚不足,未能体现被告罪行的真正严重性。
控方代表律师为查基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上诉人代表律师为加查里依斯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