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一名大马男子为赚快钱当钱骡,数个月后被招募为协调人,助团伙带其他钱骡开设银行户头,在短短半年内,他经手的户头多达100多个,涉案金额逾434万新元(约1343万令吉),因此被判入狱7年4个月,以及罚款5400元(约1万6715令吉)。
黄宇康(24岁)共面对33项包括欺骗、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的控状,他今日承认其中8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2023年11月,被告回应网上的高薪工作广告,随后一名自称“阿伟”的男子联络被告。阿伟是犯罪团伙成员,身分至今不明。他负责收集银行户头和招募钱骡,指导钱骡开设银行户头用于非法活动。
被告过后每个月获得300令吉酬劳,答应帮忙开设银行户头并把户头交出。
阿伟随后向被告索取个资,声称要为他申请工作准证。

被告的准证在2023年12月获批后,阿伟安排被告飞到新加坡进行体检,以及指导被告使用准证开设5个银行户头。
被告把提款卡和户头资料交给阿伟后,返回大马。
2024年3月,阿伟以月薪2500令吉招募被告为协调人,每协助一人还可额外获得175令吉佣金。
协调人的工作范围包括陪同他人从大马来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并把户头资料发给团伙,有时会协助收取工作准证和相关信件等。
被告为赚快钱答应下来,在2024年5月至8月期间,根据指示陪同12名钱骡从大马来到新加坡,并指导他们开设银行户头。
被告因此获取共1万8300令吉酬劳。
协助开设102银行户头
被告案发期间共协助犯罪团伙开设102个银行户头,涉及7家不同银行;当中,有100个户头被用于非法活动,转移超过约1343万令吉,其中2万2230新元(6万9027令吉)与诈骗报案相关。
2024年8月9日,新加坡警察部队接获大马皇家警察的通报,被告等人在新山落网,他们被指收集新加坡银行户头用于包括诈骗的非法活动。
被告在同年8月18日被引渡来新加坡面控,被还押至今。
团伙的其他成员包括一对大马籍夫妻游志贤(38岁)和陈思思(38岁),陈思思负责下达指示给被告和包括另一名大马男子陈康勇在内的其他协调人。
另一名新加坡男子刘布莱恩(50岁)和大马男子王敦农(40岁)则涉及为钱骡申请及发放工作准证,包括指示被告到办公室领取工作准证和相关文件等。
陈思思目前在逃,其余涉案人的案件则仍在审理中。(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