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社险机构已向联邦法院申请准令,挑战上诉庭宣判员工在休假日,从家乡返回工作场所的路程,被视为“前往工作的途中”,员工在途中发生意外受伤,受社险保障的裁决。
该机构也寻求联邦法院厘清,社会保障上诉局的决定是否与初级法庭裁决同等,以及社险投保人在开工前返回住所时,或周末出门时发生意外受伤,是否视为工伤。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上诉庭在9月裁定高级技术员山迪希兰在休假日,返回公司途中发生意外受伤,符合1969年社险法令第24(1)(a)条文(工伤)。
山迪希兰在2016年10月,回到霹雳怡保的家乡度过周末后,在同月16日(休假日)启程返回吉打居林的公司途中发生意外,导致他身体多处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