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日讯)两名女学生在学校前斑马线过马路时,遭摩哆撞倒案;涉案摩哆骑士今日被控疏忽驾驶,惟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阿敏(24岁)是卫生部聘用承包商的普通员工,他今早8时37分在警员押送下抵达大山脚法庭。被告身穿运动外套、戴着口罩及鸭舌帽,面对媒体镜头时全程低头。
视频:陈明坚

根据一项控状,被告被指于2026年9月23日早上约7时20分,在峇东埔路骑摩哆时,疏忽及缺乏对其他道路使用者应有的体谅,以致造成两名行人发生交通意外,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000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12个月。
主控官阿玛丽娜副检察司在庭上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布里拉占为被告求情,指被告双亲没有工作,需要供养退休父母,而被告本身也仅工作约4个月。
推事莎里法聆听双方陈词后,最终准许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展至11月18日过堂。
两名分别8岁及9岁的女学生于9月23日早上约7时20分,在峇东埔国小前使用斑马线过马路时,遭一辆摩哆撞倒。有关闭路电视画面随后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引起网民关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