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4日讯)罗厘司机因疏忽驾驶,在南北大道引发8辆交通工具连环撞车祸,被提控当庭认罪后,被判罚款9000令吉,并在驾照上记录定罪。
54岁的罗厘司机被告莫哈末阿斯马威,于昨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被控于上周二(4日)中午约12时,在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128.1公里处,因驾驶时疏忽大意引发连环车祸。
被告因而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3(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车祸),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12个月,定罪亦将记录在驾照上。

案情显示,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发现事发时被告驾驶罗厘从新山前往雪兰莪州莎亚南。当时该路段正值交通拥堵,前方的驾驶者已陆续停下。
岂料,被告驾驶的罗厘突然失控且无法及时煞车,从后方猛烈追撞前方7辆车辆,造成多车受损,其中一辆福士伟根(Volkswagen)Polo轿车更是遭严重撞毁。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
推事慕斯塔金考虑到被告的认罪态度与辩词后,裁定判处被告罚款9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6个月监禁代替,同时谕令将此次定罪记录在被告的驾照上。
被告随后已缴清罚款。
本案主控官为努莎兹琳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为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卡马鲁阿里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