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美兰州爆发的宫廷风波,犹如一出张力十足的政治讽刺剧。由巫统主导的州行政议会日前强行发布决定,确认废黜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并承认东姑纳扎鲁丁为新任严端。然而,森州司法与酋长理事会(DKU)及殿下的代表律师团迅速展开强力反击,直指行政议会的举动严重越权、违宪且自始无效,甚至直接将其定性为“等同于政变及叛国行为”。这场政治权力与宪法法统的剧烈碰撞,将森州推入建政以来最严峻的制度危机。
这场危机的核心,在于行政权力对宪制界限与传统法统的粗暴跨越。依据《1959年森州宪法》第16条,涉及最高统治者及四大酋长的遴选、任命或罢免,专属于DKU及传统米南加保习俗(Adat Perpatih)的权限,其劝告属于最终决定。行政议会作为行使州内行政权的机构,根本不具备任何法理管辖权去干预统治者的废立。行政议会强推废黜,不仅缺乏法律效力,更是对君主立宪制下权力分工的严重破坏。
随着律政署(AGC)发表声明重锤介入,整场闹剧的法理基础被彻底粉碎。律政署明确指出,州务大臣及行政议会绝无单方面罢免统治者的权力,相关决议“完全没有法律效力”。更关键的是,律政署判定4月19日的罢黜宣告自始非法且无效,因为该宣告未依法完成调查程序,且签署宣告的部分“酋长”当时身分存疑。与此同时,森州秘书处(SUK)也决定不刊宪该份罢黜宣告,在行政执行层面彻底切断了非法决议的生效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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