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裁定前电台主持人依斯马哈里5年前走私大麻的无罪释放判决,改判其罪名成立,并判处监禁30年。
以拿督诺琳峇哈鲁丁为首的三司,一致作出上述裁决。另2名法官为拿督拉兹阿都哈密和拿督梅尔哈欣。
诺琳宣判时说,依斯马哈里的30年监禁刑期即日起执行。
由拉兹宣读的判词指出,上诉庭认为,有充分理由推翻高庭法官的裁决。
判词指出,高庭在评估辩方证据时出现错误,并错误认定辩方已成功对控方的案件提出合理疑点。
他指出,上诉庭改判依斯马哈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罪名成立,并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刑。
较早前,依斯马哈里的代表律师赫尔墨斯求情时说,其当事人是家中的唯一经济支柱,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副检察司阿夫再尼占则指出,由于依斯马哈里已超过50岁,无须接受鞭刑,因此要求法庭根据法令的规定判处其刑罚。

根据控状,依斯马哈里是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5时35分,在旺沙玛朱士马勒路的一间住家内,走私374.6克大麻。
他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刑;案发时,相关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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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马哈里是于2021年9月6日首次被提控上推事庭,并于2022年2月21日表明不认罪。
高庭在2023年2月27日宣判他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随后便在同年7月17日获高庭宣判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