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5日讯) 5名商家和1名经理,因呈报假资料索取就业赋能奖掖2.0(Insentif Daya Kerjaya 2.0),今日被控多项控状,被告皆不认罪。
被告赛布丁莫哈末(47岁)、诺莎哈蛙妮(37岁)、莫哈末阿菲克(29岁)和父亲聂阿拉曼(54岁),以及莫哈末法依(30岁)。

赛布丁莫哈末面对6项控状,诺莎哈蛙妮面对4项控状,其余4名被告则面对一项控状。被告向地庭法官达祖基阿里表明不认罪。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身为各自公司负责人,于2024年5月18日至10月9日期间,在哥打峇鲁县内向一名社险机构代理提交以各自公司名义填写的就业赋能奖掖2.0员工确认表格,有关文件含虚假陈述,并意图藉此欺骗。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94号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2)条文下受罚。
罪成可判最高监禁20年,并处以不少于虚假资料或错误事项金额或价值5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