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商人声称在出售宝腾经销权时遭遇欺诈,损失高达353万令吉,高庭批准他的申请,谕令数家公司和个人在案件开审前披露大批财务及公司记录,以协助追查涉案资金流向。
高庭法官梁伟雄说,有关文件与案件相关且具必要性,有助追踪据称通过答辩人公司网络转移的资金流向,因此批准商人张云福(译音)的申请。
梁伟雄指出,申请披露文件必须满足4个条件,即文件必须可识别、具有相关性、由对方持有或控制,且有助公正审理案件或节省堂费。
他说,但这裁决没有裁定案件是否有欺诈成分,因此事将在之后的审讯中定夺。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张云福称,他于2021年以648万令吉,将其宝腾3S经销店Autohome Motor私人有限公司出售给第二答辩人(一家公司),但对方还拖欠353万令吉2000令吉。
他也指控第三答辩人昔克阿兹里挪用公司资金,并通过关联公司网络,利用购得的经销店资产获取融资,却没支付拖欠款项。
本案共有18名答辩人,他们全都否认指控。
在审理欺诈案前,张云福申请查阅银行账单、贷款协议、国防部付款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公司间的转账记录和答辩人之间的通讯记录。
答辩方以该要求与案件无关、没有必要,且属于“钓鱼式取证”为由,反对这项申请,但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