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吴健南与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健南建议,政府重新检讨我国儿童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考虑由现有10岁下调至7岁或8岁,或参考其他国家引入“可反驳推定”(Rebuttable Presumption)机制,让涉及严重罪行且具犯罪能力的10岁以下儿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依法接受刑事程序。
他指出,目前我国刑事法典规定,10岁以下儿童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无论涉及何种严重罪行,包括谋杀或严重伤人案,都不能被刑事提控。
他认为,随着时代变迁,现今儿童接触资讯的管道更多,普遍较以往早熟,因此有必要重新检视现有法律,是否仍符合社会现况。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聪明,也越来越早熟。即使在20年前,当时社交媒体尚未兴起、智能机还没普及,也曾发生11岁以下儿童涉及严重案件的例子。”
吴健南今早出席由升达学院举办的“青少年犯罪:改造还是惩罚?”讲座时,这么指出。
他解释,所谓“可反驳推定”,是指法律一般推定10岁以下儿童不具刑事责任能力,但若控方能提出充分证据,证明有关儿童具备理解及实施犯罪行为的能力,且所涉案件属可判终身监禁或死刑等级的重大罪行,便可推翻有关推定,依法展开刑事程序。
他也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91条文、96(1)条文及97(1)条文规定,所有涉及儿童的刑事案件,均由儿童法庭审理。
出席者包括升达学院院长陈炳辉、学生事务主任陈秀鸾、律师楼合伙人朱凤敏、学术总监吴仪玲等。
特殊教育班供不应求
吴健南指出,近日引发社会关注的特殊儿童疑遭体罚案件,也引发另一项值得社会深思的课题,即我国特殊教育资源长期不足的问题。
“目前特殊教育教师及特殊教育班级皆供不应求,尤其华小的特殊教育班学额严重不足。”
他认为,目前我国在特殊教育安置方面缺乏完善的政策管理,加上不少家长倾向采取较自由的教育理念,希望孩子能进入普通班就读。
“不过目前已有一套科学化的评估机制,由专科医生根据孩子的能力及发展程度,进行评估与分级。”
他说,第一级属较轻微个案,家长可考虑安排孩子到普通班,至于第二级及第三级,情况相对较严重,若执意将孩子送往普通班,最终往往会造成双输局面。
“对特殊儿童而言,可能因跟不上课业进度而影响学习,也易遭同学孤立,甚至产生误会,因此政府不能在这方面采取过于自由的做法。”
他以槟城一宗涉及特殊儿童的案件为例,他说,此案有2名教师遭提控,但社会舆论普遍只聚焦于保护特殊儿童及追究教师责任,却忽略了涉事学生当时所涉及的情况及事件的整体背景。
网路跟踪成校园新隐忧
吴健南指出,许多人误以为“跟踪”仅指在现实生活中尾随他人,但事实上,随着科技发展,如今还出现了“网路跟踪”(Online Stalking)的现象。
他说,所谓网路跟踪,是指透过各种网路平台持续骚扰受害者,例如每天反覆发送讯息、电邮,甚至利用不同帐号、匿名帐号或代理帐号(Proxy Account),不断与受害者联系,对其造成精神困扰。
他指出,这类网路骚扰行为,如今已成为校园中令人关注的问题。由于现今学生属于AI及数码世代,对资讯科技运用相当熟悉,因此网路骚扰事件也日益普遍。
吴健南在讲座上作出上述分享,这是其律师楼曾接获一宗来自新加坡家长的求助个案。
他说,该名家长投诉,其女儿就读当地一所学校期间,长期遭另一名同学透过网路持续骚扰,最终不得不寻求法律协助。
勿贪小利借出银行户头 沦钱骡
吴健南呼吁年轻人切勿因贪图小利,将本身的银行户头或提款卡借给他人使用,结果沦为诈骗集团的“钱骡”,甚至因此面对刑事提控。
他说,不少人误以为户头没存款,只是借给他人使用,每月赚取一些佣金或租金,便不会涉及任何法律风险,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分享一宗在疫情行动管制令期间发生的案例,他说,当时一名受害者误信对方可协助申请政府援助金,就提供身分证副本。
“结果数月后发现,有人盗用其姓名及照片开设新的社交媒体帐号,冒充其身分向他人借钱,甚至招募成员加入诈骗集团。”
另一方面,吴健南也说,根据内政部数据,2023年共有2006宗青少年犯罪案,2024年增至2442宗。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国已累计1185宗。
“2023年至2025年6月,全国共有5633宗青少年罪案,雪兰莪以892宗居全国之首,其次是柔佛及霹雳同为506宗。”
他说,其他州属依序为沙巴474宗、砂拉越460宗、吉打433宗、吉兰丹347宗、彭亨331宗、吉隆坡315宗、槟城294宗、登嘉楼275宗、森美兰241宗、马六甲218宗及玻璃市11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