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针对遭交通部长陆兆福起诉一事,网红律师兼时事评论员洪伟翔将积极抗辩,并不排除反告,并指自己身为执业诉讼律师,上“战场”(法庭)早已习以为常,何来网军所指怕输一说,而他也将胜负交由法庭裁决。
洪伟翔列出8项针对其不实指控及抹黑作出澄清,以回应其公开与陆兆福对簿公堂一事,就网军或假账号散播的指控逐一澄清。
他说,针对有人指他此前说“欢迎来告”,如今却被打脸一事,他回应:“确实我在被告前、被告但文件还没交来时,或是确定被告后的立场都没变,即是放马过来,绝不退缩,将在法庭堂堂正正应对!”
“且不管要告我的人是谁,我都秉持同一个立场。所以有何打脸或自相矛盾?难不成我必须在他告前,求陆兆福不要告,跟他道歉?”
洪伟翔说,若他反告了,是否陆兆福也等同被打脸,由此即可见此言论并不合逻辑。
针对“洪律师怕输要投降”的说法,他回应:“我本身已收集大量证据,证明我的评论有理有据,也反证陆兆福的自相矛盾,怎么可能会有怕输或投降一说?还是那一句:输赢交给法庭,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他说,案件上庭后,胜负便非自己或对方所能掌控,结果仍未有定案,如同他此前提告网红牙医吴启聪时所说。
“若是真的怕输,那就上不了战场,也不敢上战场。而我本身既为执业的诉讼律师,上战场(法庭)的次数远超大家的想像,对我而言早已习以为常,更不可能会出现害怕上庭的情况。所以烦请大家就看我们接下来在法庭上如何应对吧!”
另外,针对有人指他曾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提告他人,以致“不能骂陆兆福”一事,洪伟翔澄清,他至今只起诉过一人,即曾属马华党籍、后于2018年加入行动党的吴启聪。
“与吴启聪先生的官司,完全没涉及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任何人都可前往法庭系统查证。况且若我真用了114A条文,如今积极为行动党发声的吴启聪先生,又怎么可能会默不作声。”
洪伟翔说,事实证明他未曾援引该条文提告,同样胜诉,而网军刻意带风向,甚至不惜捏造事实。
此外,他也针对“洪律师被告后继续发帖文是为了扮可怜”、“洪律师怕了所以才写多多、讲多多”、“洪律师没想到会被告所以才那么敢讲”、“洪律师如今被告得不偿失”,以及“洪律师没钱要众筹”等网络评论及指控,逐一作出回应及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