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澄清,只要不影响驾驶时的视野,车主在开车时使用遮阳帘(sunshade)并不会被执法对付。
他昨日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汇报会后说,虽然相关法令有包括限制使用遮阳帘等汽车配件的条款,但执法当局并未强硬执行有关规定。
“使用(遮阳帘)方面完全没问题,也不会被对付,不挡住视线影响驾驶安全即可,交通部不曾指示陆路交通局执行该规定。

“陆交局也未发布任何关于强制执行遮阳帘使用规范,我们执法重点仍是更严重的交通违规行为。
“这并非指遮阳帘的问题不重要,但与飙车党、闯红灯、醉驾和鲁莽驾驶等问题相比,这并非需优先处理的事项。”
早前报导,陆交局强调,驾车时禁止在车镜及车窗使用遮阳帘,因为这可能影响驾驶视线及行车安全;陆交局也强调,遮阳帘仅允许在车辆停放时使用,若车辆行驶时仍安装或使用遮阳帘,驾驶者可能被罚款最高3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