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4日讯)罔顾伦常!男子竟在岳父家强行猥亵妻姨,认罪后遭判监3个月!
被告是26岁已婚前工厂员工,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5月26日上午约8时45分,在峇株巴辖县其岳父家中,强行拉扯其23岁妻姨的手,意图猥亵。
被告举动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54条文(以刑事武力方式蓄意非礼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可同时被判其中两项刑法。
根据案情,被告的妻姨向警方报案指出,事发时她正在其房间的浴室内洗澡,她突然察觉到被告进入其房间。
之后,她因准备出门,于是再进房间内拿东西。被告再进入她的房间,拉扯她的手,并强迫她躺下。
被告的行为令她感到愤怒和害怕,于是便立即走出房间,并进入隔壁的房间并将房门从内锁起,以求自保。
根据报案内容,警方重案组(D9)警员于隔天下午约5时45分逮捕被告。
被告于昨日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并在承审推事阿伦诺瓦达前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菲道尔鲁斯兰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拉查。
被告律师在提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已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请求推事判处被告最低刑法。
推事最后判处坐牢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