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卫生部规定,实习医生的每周平均总工时限制在60至62小时,并必须确保所有科室统一采用三班弹性轮班制度,即早班、午班和夜班。
《星报》引述卫生部在志期5月8日通令指出,卫生总监拿督马哈达提醒各医院院长,必须持续监督各自医院实习医生弹性工时制度的执行情况,以确保符合原则。
马哈达提醒各医院,必须确保所有科室的实习医生工时标准化为三个主要的弹性班次,即早班、午班和夜班。
他说,不允许将轮班缩减为两班制,或实行待命(on-call)制度。
“实习医生作为公务员,接受毕业后临床培训,以达到规定的专业能力水平,并获得全面的临床经验。”
“因此,他们的工时须遵守现有的公务员条例和实习医生培训指南。”
“不过,反馈指相关单位对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规范弹性工时制度指南》的解读出现混淆,尤其是实习医生休假权益方面,因此有必要发出通令进一步厘清。”
马哈达说,无论任何特定时段内各科室的实习医生人数多少,医院必须确保弹性工时制度得到落实。
“例如,在人手短缺下,某个科室只有一名实习医生值班,且已完成早班的轮班后,那么午班和夜班的临床服务必须由相关科室的医生和专科医生全面接手。”
“这项规定旨在确保患者的护理服务不中断,同时保障实习医生的福利和休息时间,符合弹性工时制度原则。”
此外,通令也要求医院妥善安排值勤表,让实习医生在办公时段获得更多工作时间,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他们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机会和临床实践经验。
实习医生须享每年25天年假
通令指出,医院管理层必须确保实习医生享有每年25天年假及病假、产假等符合条件的假期权益。
通令强调,以病假抵销或取代实习医生年假的做法是错误,并被严厉禁止。
“每种假期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权利,因此必须符合现行的服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