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6日讯)2名男子涉嫌在上个月贩运130.57公斤冰毒,今日在推事庭被控。
被告吴传东(51岁,译音),是一家合法借贷公司员工,另一名被告赫尔曼峇特(35岁),是一名送餐员;他们在控状宣读后,点头表示明白指控。
由于此案属高庭权限,因此推事庭没有记录两名被告是否认罪。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4月21日晚上9时30分,在15英里的阿巴斯路贩运130.57公斤冰毒,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12下。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海卡副检察司,2名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推事达央艾达古过后择定6月2日再次过堂,同时,2名被告不可保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