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1日讯/独家报导‧摄影 )高庭今日裁定,一名技术员于2022年,在租借充当“藏毒仓库”的民宿单位贩运逾154公斤冰毒罪名成立,须监禁30年及鞭笞18下后,该名男被告当场哭泣,难以置信会遭遇被定罪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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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罗丝嘉娜雅蒂今日宣判时,也裁定现年41岁的被告蔡崇侠(译音)另一项涉及拥毒的罪名成立,判处他监禁2年。
然而,法官批准被告同步执行监禁刑罚,因此意味他需服刑30年,刑期从被捕日,即2022年10月13日算起。
法官在聆听控辩双方针对刑罚陈词前,在被告栏的蔡崇侠获华裔通译员告知他被判贩毒罪成后,一度不相信自己已遭定罪,接着难过地流下男儿泪,而坐在公众栏的年迈父亲也默默摇头。
据了解,被告的父亲来自霹雳,他今早进入庭内后,坐在儿子身后的公众席。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于2022年10月13日中午大约1时,在雪州乌鲁冷岳首都镇一间屋子内,贩运重达154公斤500.1克的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
因此,他被控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
他也被控于相同时间与地点,被发现拥有361.6克硝甲西泮(Nimetazepam)(俗称“五仔”);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贩运逾百公斤毒品
法官:
原本欲判被告死刑
法官罗丝嘉娜雅蒂在判刑时,以被告蔡崇侠被控贩运的是逾百公斤重的毒品为由,说明她原本有意判处被告死刑。
但她说,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出台,赋予法官酌情权可判处贩毒案的被告监禁刑罚,因此她决定判处被告监禁30年和鞭笞18下。
她说,她把公共利益列为首要考量,因为此案被藏在一间住家单位的毒品数量庞大,这逾百公斤重的冰毒若流入市面被服用,后果不堪设想,对社会造成恐怖的影响。
较早前,主控官罗丝妮副检察司要求法官把公共利益和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行纳入考量,重判被告。
她说,毒品是国家的头号公敌,对社会造成严重祸患,国内罪案也因毒品问题而上升。
被告的代表律师陆国汶替其当事人求情时,则指被告已婚,和妻子育有一名孩子,但妻子在被告被捕后,已离开被告。
他补充,被告的年迈父亲周二(11日)也有前来法庭了解儿子的案件进展,被告希望可在服刑结束后,重投家人怀抱。
陆国汶随后向本报证实,其当事人将针对高庭判决提出上诉。
被告承认毒屋由他承租
法官指出,此案不受争议的事实是案发地点,即藏匿毒品的一间屋子是由被告租借,而被告在自辩时,也没否认此事。
因此,她说,控方已成功在排除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被告犯下贩毒和拥毒罪。
根据控方在此案开审时向高庭呈堂的案件开场白,警方是于2022年10月13日中午12时,根据线报到吉隆坡金地岭的一间餐馆前,截停当年37岁的被告。
警方接着在被告指引下,前往被充当藏放此案毒品“仓库”的一间民宿单位,被告在抵达有关屋子后,向警方展示使用从他身上扣押的一把钥匙打开屋子门口的方式。
警方进入屋内后,在被告指引下,发现置放在屋子客厅右方的毒品,最终向被告解释他犯下的罪行,并逮捕他归案。
控方在案件开场白中,表明会通过证人的证词或书面证据,证明被告知道和掌控藏匿在上述住家的毒品,而控方为此案举证时,一共传召了8名证人出庭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