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4日讯)高庭日前驳回一家公司,因旗下运木材罗厘超载遭登嘉楼陆路交通局取缔后所提出的上诉,创下该局交通充公方面的重要里程碑。
登嘉楼陆路交通局主任莫哈末赞里指出,高庭也维持了该公司被判罚款1万1000令吉刑罚,以及陆路交通局总监所发出的充公车辆指示。
他今日发文告说,有关的罗厘因超出载重限制的95.88%,抵触了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7(1)(a)条文以及同一法令第57(1)(b)(vi)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80(1)条文同读。

“这项案件的审讯于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进行,期间传召了9名证人供证,这也是登嘉楼陆路交通局在经过完整审讯程序并且到高庭阶段后,成功维持充公车辆指示的首个案件。”
莫哈末赞里也说,此次判决预料将为商业运输业带来重大影响,特别是在改变他们认为超出载重限制的罪行可被视为一般营运成本的想法。
“我们想要改变超出载重限制的罪行,只需透过缴交罚款就能了事的一般营运成本印象。
“此次充公行动,证明了严重违规行为可导致企业失去他们的资产,从而达到有效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