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3日综合电)台湾男子梁育志涉杀害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女大生案,一审到更一审3度判死刑。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审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周四驳回检、辩上诉,维持梁育志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梁育志确定逃死。
台南市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钟姓女大学生,2020年10月28日晚间返回住处途中,遭高雄市阿莲区男子梁育志以麻绳勒住脖子,强拖至路旁性侵后勒死,弃尸阿莲山区。
法院一审、二审均判梁男死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审仍判处死刑:但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应依数罪分论并罚,且梁男可能是计划性侵、再提升为杀人犯意,未必自始就是计划性侵杀人,犯意有待厘清,撤销发回高雄高分院,进入更二审。


法官:非情节最重大之罪
高雄高分院更二审表示,梁育志强制性交后再强盗财物,进而因女大生抵抗、呼叫杀人,犯罪动机与目的只为满足欲望,恶性重大,但非事前预谋性有计划性杀人,手段固然相当残忍,基于慎刑考量,经客观比较并综合判断后,难认梁育志犯行已达情节最重大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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