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联邦法院原定今早,聆审26名原本已获特赦局免除死刑和获减刑为监禁刑罚的囚犯,寻求法院重新量刑,以盼监禁刑罚可从被捕日算起的申请,但法院基于曾在2025年,推翻类似申请的3宗判例,促请这批囚犯重新考量是否有意继续要求法院聆审他们的申请。
26名囚犯是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援引2023年检讨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法令),向法院入禀上述申请,原定今日由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为首的三司聆审。
另2名法官是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和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

然而,诺丁哈山在今早开庭后,以联邦法院在2025年,曾推翻类似上述申请的判例为由,而要求这26名囚犯的代表律师阿都拉昔,获取当事人的指示,以鉴定他们是否有意继续要求法院聆审他们的申请。
这26名囚犯是因贩毒或谋杀罪成而被高庭判处死刑,他们的上诉此前都已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
其中23人是被判贩毒罪成的囚犯,3人则是谋杀案罪犯,他们从被捕日,即1996年7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被关押在监狱至今的期限,已长达15年至29年。
不过,他们此前在被联邦法院维持死刑后,获特赦局赦免,改为监禁刑罚,因此得以逃过绞刑,但他们的刑期皆从获特赦的当天算起。
换言之,有别于获法院根据上述第847法令批准减刑的囚犯,可获从被捕日算起的刑期,这些获特赦局特赦的罪犯,从被捕日至获特赦前一天被关押在监狱和服刑的日子,都不被特赦局计算在刑期之内。
案定16日再审
周一(6日)现身联邦法院的26名贩毒和谋杀案囚犯,是被狱卒从全国各地的监狱,包括雪州加影、玻璃市、彭亨州文冬、吉打州波各先那和霹雳州打巴监狱,押到法院受审。
联邦法院指示26人考量是否要继续向法院申请检讨后,择定此案将于4月16日过堂。
此案的控方团队,是以作为律政署上诉与审讯组副主任的主控官拿督斯里尤赛尼阿米尔为首,其他成员包括吴少玮、索丽哈诺拉蒂卡和莎鲁拉塔副检察司。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的五司,曾于2025年11月12日一致裁定,已获特赦局免除死刑的3名囚犯,无权援引上述法令,把刑期改为从被捕日算起。
这3名原本已获特赦局免除死刑,并改监30年但刑期从被特赦当天算起的囚犯是于2024年8月27日,获2名时任法院法官拿督哈民达星和拿督哈妮峇,批准他们可援引上述法令第3(1)条文,向法院申请检讨他们先前被判处的死刑,并改判他们从被捕日算起的30年监禁刑罚,但法院五司在去年11月,推翻这2名法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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