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一名前厨师的上诉申请,维持他被判于2015年谋杀4岁继子罪成和死刑的判决。
以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扎丽雅为首的三司,今日一致驳回49岁上诉人莫哈末沙兹里,寻求推翻被判谋杀罪成和死刑的上诉申请;另2名法官是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及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罗扎丽雅宣判时形容,上诉人杀害4岁无辜男童的行为,可说是穷凶极恶及丧尽天良,而且对上诉人不利的是法医证词显示,死者身体及头部共蒙受29处外伤,这些伤势不可能由上诉人以外的第三方造成。
她说,上诉人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受害者犯下暴行,令人难以理解,而且是令人发指、卑劣和凶残的罪行,令社会大众都震惊,因此死刑是唯一能和上诉人所犯罪行相称的刑罚。
她指出,莫哈末沙兹里在案发当年长达2周内,是死者唯一监护人,其妻子当时正在上班,上诉人就在那期间持续虐待男童。
她说,上诉人曾寻求邻居协助丢弃死者尸体,声称男童是遭他朋友开车意外撞倒身亡,但他拒绝透露有关朋友姓名,而且警方上门时,他也曾拒捕和阻止妻子开门。
莫哈末沙兹里被控于2015年12月20日下午2时至傍晚6时15分,在位于雪州巴生住家,谋杀其第2任妻子的儿子艾迪阿哈,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
主控官是杨锦祥副检察司今日在法院陈词时,要求三司维持死刑判决,因为男童生前曾遭上诉人持续施暴长达2周,上诉人的代表律师拿督罗沙阿兹敏则要求三司撤销死刑,减为监禁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