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5日讯)由于部分法令条文被联邦法院裁定无效,吉兰丹州政府将于下周二(11日)在州议会,提呈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罪行法案。
该法案将取代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州政府希望届时获得全体州议员一致通过。
吉兰丹副大臣拿督法兹里说,为期3天的会议将于8月11日至13日举行,新法案将于会议首日提呈。
他今日出席吉兰丹州行政议会例常会议后,如此指出。
法兹里说,联邦法院于2024年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I)中16项条文无效,原因是州立法机构无权制定有关条文。
“州政府自2024年中旬起成立伊斯兰刑事法令修订委员会,不仅重新检讨及草拟遭联邦法院裁定无效的16项条文,也对该法令展开全面检讨,以制定新的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罪行法案。”

他说,该委员会由民事法与伊斯兰法专家、学者、宪法专家,以及代表各利益相关方的伊斯兰司法官员组成,在全面研究联邦法院的判决理由后,才着手草拟法案。
他指出,由于法案草案须经过多个审议阶段,包括提呈予吉兰丹伊斯兰宗教及马来习俗理事会(MAIK)旗下、负责裁定(Fatwa)及伊斯兰教法事务的吉兰丹宗教学者理事会审议,因此草拟工作耗时较长。
“这项法案共分为9个部分、62项条文及1个附表。法案的制定已全面考量联邦法院在聂依琳案及其他相关案件中的判决理由,同时兼顾州立法机构的权限,以及宪法的至高地位。”
“法案也将引入数项新条文及改革措施,以进一步完善州内的伊斯兰刑事法律制度。
新闻背景
2022年,出生于吉兰丹的律师聂依琳祖丽娜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文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20项条文违宪。
两人主张,有关条文涉及乱伦、发表破坏和平言论及亵渎礼拜场所等罪行,均已纳入联邦刑事法律的管辖范围,州议会无权另行立法。
其后,两人撤回其中两项条文的挑战,最终保留18项条文作为司法覆核内容。
2024年2月9日,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裁决,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其中16项条文违宪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