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在高庭评估政府因非法侵占吉隆坡端姑阿都哈林路(前称大使路)的263.272 英亩(106.542公顷)土地,而需向该公司支付赔偿金的案件中,寻求获得数份文件的申请。
高庭法官罗斯兰今日驳回上述公司,寻求向政府取得数份文件,当中包括1956年至1960年土地征用图则的申请。
法官指出,作为此案答辩方的政府,已向高庭入禀数个政府机构提交的宣誓书,说明上述公司申请取得的文件,不在有关单位的保管之下。

他说,他在仔细审阅了大马测绘局、中央政府土地与矿务局、国家档案局以及吉隆坡市政局的宣誓书后,发现诉方申请取得的文件,并没有在这些政府机构的记录和存档内。
此案具争议性的上述土地,是位于端姑阿都哈林路的黄金地段“Duta Enclave”,目前设有各种政府大楼和设施,包括大马考试局、国家钩球体育场、国家档案馆、吉隆坡伊斯兰法庭、内陆税收局、大马廉正学院和反贪会学院等等。
上述地段也设有大使路体育中心,涵盖国家网球中心、壁球中心和敦拉萨钩球场,其他位于该处的建筑物包括吉隆坡伊斯兰法庭大厦、联邦直辖区清真寺和大使路巴士车站。
时任高庭司法专员祖拉雅哈亚于2009年12月29日,在Semantan Estate公司起诉政府的诉讼中,裁定该公司仍享有地段的受益权,而非法侵占该片土地的政府需作出赔偿。
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分别于2012年5月18日和同年11月21日,维持高庭判决。
Semantan Estate希望
让专家证人参考赔偿额
Semantan Estate(1952)私人有限公司在高庭评估政府应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一案中,申请取得数份文件,旨在让专家证人参考,以作为准备评估报告的依据,协助法官定夺恰当的赔偿金额。
然而,周三代表政府出庭的高级联邦律师阿扎阿兹米以上述文件,并不在大马测绘局、中央政府土地与矿务局、国家档案局以及吉隆坡市政局保管之下为由,反对该公司的申请。
该公司是于2003年入禀高庭,起诉政府非法征用位于端姑阿都哈林路被称为“Duta Enclave”的土地。
时任高庭司法专员祖拉雅哈亚在2009年,裁定该公司掌握该土地的受益权和政府非法征用土地,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随后维持高庭原判。
该公司随后于2017年2月,入禀高庭起诉联邦直辖区土地产权注册官,要求高庭谕令后者执行2009年的判决,把土地产权转在该公司名下登记。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阿末沙里尔在去年8月,批准Semantan Estate公司的申请,谕令联邦直辖区土地产权注册官把该地段产权,注册为该公司名下。
政府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上诉庭虽推翻高庭判决,但裁定Semantan Estate公司有权获得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