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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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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前董事:对4200万不知情 否认疏忽致公司蒙损

(吉隆坡2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拿督莫哈末阿兹哈坚决否认,其任何行为或疏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

▶相关新闻:SRC案|纳吉称户头4200万 与沙地捐款无关

现年71岁的阿兹哈说,他对4200万令吉的支出毫不知情,也从未在任何相关时间授权任何交易或进入SRC的银行户头。

他今日在高庭接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盘问时,这么指出。

针对纳吉指控包括他在内的SRC前董事违反法定及受托责任,阿兹哈说,有关资金的拨付及相关交易并不在其个人知情范围内,他也未曾参与或涉及其中。


“尽管相关交易和资金拨付发生在我担任董事期间,但在所有相关时间点,我均不知情,也未参与或牵涉其中。因此,对于不在我知情范围内的事项,我不可能违反法定及受托责任。”

作为本案第三方之一的阿兹哈补充,他加入SRC后,作为总执行长的具体职责是落实及执行沙巴天然气管道及半岛管道项目。

“2014年,在获得首相署批准让这两个项目推进后,我受邀加入SRC。我当时意识到聂法依扎(SRC前总执行长)在SRC的成立过程中扮演非常关键的角色。”

“在我加入SRC之前,来自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40亿令吉贷款已经进入(SRC户头)并转出。当时,众所周知,聂法依扎在促成此事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该证人也回忆,在他担任董事期间,财务事务一向由聂法依扎向SRC董事会汇报,符合他在接任总执行长后所承担的职责。

SRC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是于2021年,入禀高庭起诉纳吉,寻求高庭宣判纳吉需为收取上述汇款而负上责任,并向纳吉索偿4200万令吉。

法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沙明日将续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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