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上诉庭裁定,由于一辆法拉利车主没如实披露驾驶该辆超跑的司机,于2018年在隆布大道曾逆向行驶一段距离才发生车祸的重要事实,宣判保险公司是在具有正当理由下,对持有该辆超跑的豪车经销商撤回理赔和解提议,因此上诉得值。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朱家升为首的三司,裁定法拉利车主,即Bespoke Motoring私人有限公司没有披露曾驾驶该辆超跑的司机李冠东(译音)于2018年10月5日在隆布大道,与另一辆轿车相撞前,曾逆向行驶了一段距离的重要事实。
另2名法官是拿汀依芙罗玛丽埃特和现任高庭法官拿督阿丽扎。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车主在向警方投报的报案书、索赔申请以及接受保险理赔师问话时,声称由李氏驾驶的法拉利在案发当时,是为避开隆布大道上一辆轿车而突然改变方向,并在遭一辆本田车撞及时打转,因此车头对着反方向车道。
Bespoke是于2018年购买这辆涉案的法拉利,并向大马普险公司(AmGeneral Insurance Bhd)投保179万令吉。
基于上述说法,大马普险公司曾提出支付150万令吉的理赔金,但该公司在获得案发现场闭路电视画面后,撤回了这项理赔提议。
高庭是于2023年,批准上述法拉利车主可向保险公司索赔150万令吉。
然而,依芙罗玛丽埃特在为保险公司寻求推翻高庭上述判决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宣判时说,此案有许多证据显示法拉利车主,未能履行签署合同后应尽如实披露资讯的诚信责任。
她指出,投保人必须全面、坦诚和诚实地披露所有重要事实,但Bespoke在理赔申请表格中陈述的事发经过和示意图,却有失实的重要资讯,因为该公司描述那场车祸是在法拉利失控后瞬间发生,但案发现场的闭路电视画面却显示法拉利在车祸前,曾逆向行驶了一段距离。
“这是一个重要事实,因为此事显然会影响保险公司对理赔的评估,尤其司机的鲁莽行为或心理状态,答辩人(Bespoke)隐瞒此事实,违反了保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