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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报和3记者诽谤案 Jason Lo赔偿 加码至30万

(布城27日讯)宣判,电讯公司Tune Talk前总执行长杰森佐纳登()在他起诉《星报》和3名记者诽谤的诉讼中,可获的赔偿金从原本的20万令吉,增至30万令吉。

以现任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为首的三司,昨日一致批准杰森佐纳登寻求获得更高赔偿金额而入禀的上诉申请;另2名法官是拿督法依扎及拿督王志权。

同时,三司驳回《星报》媒体集团和3名职员针对2023年的高庭判决,裁定他们需为《星报》于2019年刊登的2篇新闻报导及一则面子书帖文,构成诽谤负上责任而入禀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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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佐纳登(档案照)

《星报》于2019年5月16日及25日,以不点名叙述某家电讯公司前总执行长前妻报警指控前夫不当行为,该报也于当年5月25日,把一名记者撰写的时评,上载到面子书专页。

也谕令《星报》媒体集团及该报记者,全面撤回有关报导及帖文,并支付起诉人5万令吉的堂费。

《新海峡时报》报导,法依扎在宣判时指出,三司认为高庭的判决,不存在可上诉错误,同时维持高庭裁定上述新闻报导构成诽谤的判决。

她说,此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即使新闻报导没有直接点名杰森佐纳登,但报导内容的遣词用字,是否足以令认识他的人,有理由鉴定文内提及的人物就是杰森。

她说,新闻报导内容描述有关人物字眼,包括“电讯公司前总执行长”、“本地音乐人”及“3名孩子的父亲”等,已构成足够鲜明的身分特征。

因此,她指出,高庭可就此裁定认识起诉人的人,能有理由认为新闻报导提及的人物就是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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