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立陶宛画家恩纳斯今日入禀高庭,起诉亚航未经他同意使用其槟城“姐弟共骑”壁画作品,构成侵权。
他寻求法庭确认其作为艺术家的权利、颁布禁止进一步未经授权使用该作品的禁令、谕令移除和销毁侵权材料,及索取适当赔偿。
他把亚航公司(AirAsia Berhad)和其母公司壹必投集团(Capital A Berhad)列为答辩人。
恩纳斯目前居住在槟城,他指出,2024年10月,他发现其作品被重制并展示于一架亚航飞机机身上,这一作品也随着飞机运营而被公开展示。

他指控,答辩人在他不知情下,未经他同意或授权,重制及更改他的作品。
他称,这并非单一事件,答辩人和其关联公司自2016年来,也在各种宣传及广告活动上未经授权使用他的作品。
恩纳斯代表律师是佐阿钦法兰西斯。
恩纳斯发文告强调,其作品是独特的艺术创作,他不接受把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描述成仅是文化或地理联想的说法。
“未经我同意,没有许可协议,没有支付版权费或许可费便使用我的作品,也没有注明我是作者。
“这(作品)不是自然或普遍形成的景观,是(经过)多年专业培训、技能和劳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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