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30日讯)吉兰丹水供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因涉嫌收受1万令吉贿赂一案,哥打峇鲁地庭今日宣判无罪释放。
被告旺莫哈末占里(64岁)被控于2015年收受有关贿赂,法官达祖基阿里在审理完被告的辩护后作出相关判决。

法官认为,控方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以证明案件的成立。此外,被告为此依据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50(1)条文的推定规则,摆脱了对其不利的举证责任。
法庭接受了被告的诚实解释,认为他所收到的1万令吉是为了帮助2014年12月底发生的洪灾灾民,而非捏造的故事。
案件由反贪污委员会的检察官玛丽亚奥马负责,旺莫哈末占里由律师阿末阿达和努莎拉辩护。
法庭也指示退还旺莫哈末占里缴纳的7000令吉保释金。
2022年,旺莫哈末占里因涉嫌在2015年收受一名承包商1万令吉贿赂而被提起诉,他对此指控不认罪。
根据控状,旺莫哈末占里于2015年1月22日在哥打峇鲁,收取来自黄思伟(译音)的一张志银1万令吉支票,支票日期为2015年1月21日,款项随后被存入了他的银头。
此款项被指作为诱因,使得一家公司被选为“美保真隆第二阶段水供应计划”第一包子项目的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