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涉嫌3年前强奸15岁未成年少女成孕,建筑工友否认有罪,法官批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是22岁的慕哈末努艾曼,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4月中旬,在芙蓉县一间酒店内强奸当时年仅15岁8个月的女童,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一旦罪成,可以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面前否认有罪。

主控官诺阿芝哈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必须附加3条件。
没有聘请律师抗辩的被告在求情时,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降低,并道出自己只是一名建筑工友,收入也不稳定。
法官针对案件花费这么长时间才提出指控一事向副检察司提出疑问,诺阿芝哈随后解释,是因为接到指示必须先取得化验报告。
诺阿芝哈说,相关化验报告呈阳性,受害者已替被告诞下一名孩子,该孩子目前两岁。
她说,此前难以追查到被告的踪迹,且在被传召时并未现身,导致提供过程耗时较长。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宝石,并附加条件,包括不可干扰证人、必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及必须交上国际护照让法庭保管。
该案件将于12月23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