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讯)华裔聋哑男子江昌兴今日为被控于2017年,在雪州丹绒士拔杀人放火烧死猪农祖孙4人案件出庭自辩,面对控方主张当年他是因不满猪农夫妇不赞成他与已是人妻的聋哑女儿交往,愤而干下烧屋杀人恶行,被告极力否认。
现年46岁的被告江昌兴(译音),是在上诉庭于2024年9月2日,改判他在上述案件被控4项谋杀及1项用刀致伤女友的侄儿表罪成立后,今日在高庭出庭自辩,并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和接受控方盘问的方式自辩。

一名手语翻译员今日在庭内为被告提供手语通译服务,把控辩双方的提问翻译成手语,再将被告以手语表达的答案译成国语,让控辩方和高庭司法专员苏丽雅蒂哈希玛得知及了解江昌兴的回答。
江昌兴被控于2017年12月13日凌晨4时至5时期间,在雪州丹绒士拔海边路的一间屋子,杀害谢地南(73岁)、其妻子林爱惜(68岁)、孙儿谢增希(9岁)和谢源彬(3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他也被控于相同日期和地点,用刀致伤当年11岁的男童,这名男童是其女友的侄儿,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蓄意使用危险武器致伤他人)。
江昌兴在案发当年,是已故猪农夫妻谢地南和林爱惜幼女谢慧琳(译音)的男友,谢慧琳曾以第22名控方证人的身分,在高庭出庭供证。
江昌兴今早接受主控官莫哈末菲道斯副检察司盘问时披露,他是从2015年开始与谢慧琳交往,并承认他们在交往前,各自都是已婚男女,但他们当初仍发展这段婚外情,而谢慧琳最终为他诞下一名女儿。
他坦言,谢地南和林爱惜起初不知女儿与他交往,直至谢慧琳告知两老关于此事。